1月4日,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國祥主持召開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許愛榮、王秀平、孟慶報及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出席會議。縣委常委、組織部長葛鵬,副縣長張玲應邀參加會議。縣監察委、縣法院、縣檢察院、縣政府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會議。
會議聽取了縣人民檢察院關于提請任命雍自明同志職務的報告;聽取了縣委組織部關于有關人事事項的說明;聽取了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提請接受王志明同志辭去工作職務的報告、關于提請任命雍自明同志為縣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的報告、關于提請接受王志明辭去縣人大代表職務的報告、關于提請接受張昆辭去市人大代表職務的報告;聽取了縣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擬任職人員雍自明在會上作了供職發言。
經審議,會議一致通過上述報告。
經表決,會議決定:接受王志明辭去工作職務和縣人大代表職務,接受張昆辭去市人大代表職務,補選雍自明為縣十六屆人大代表;會議任命:雍自明為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
陳國祥為新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新任命人員面向憲法,進行了莊嚴宣誓。(凌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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