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定遠縣第三批黨建工作指導員在紹興市委黨校參加培訓班
定遠縣按照素質好、業務精、能力強、熱情高的標準,采取“留”、“派”、“選”、“聘”四個渠道配好全縣第三批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目前,共選派第三批黨建工作指導員46名,指導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168家。
一是鼓勵優秀的第二批黨建工作指導員主動“留任”。17名熟悉業務、成績突出的第二批黨建工作指導員繼續擔任第三批黨建工作指導員,其中2名被市委組織部評定為“工作成效明顯的黨建工作指導員”均留任為第三批黨建工作指導員。
二是從縣委非公工委成員單位“派出”黨建工作指導員。28名來自非公工委成員單位,與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有密切業務往來,熟悉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經營管理現狀的同志被派到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擔任黨建工作指導員。
三是尊重基層黨(工)委、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的“選擇”。一方面選派工作地在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駐地的黨建工作指導員,另一方面選擇對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發展有積極幫助的黨建工作指導員。針對鹽化工業園非公企業發展現狀,從安監局、環保局選派了2名黨建工作指導員,考慮到爐橋鎮、鹽化工業園離縣城較遠,從當地的地稅、工商派出機構選派了2名黨務干部擔任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指導員。
四是從退休或不擔任現職黨政領導干部、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中,選派“聘請”熟悉黨務工作,協調組織能力強,會做職工群眾思想工作的同志擔任黨建工作指導員。(縣委組織部 張景月)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